一、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(招生科)
1、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。
2、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专业申报、计划编制、招生宣传、新生录取、通知书发放等工作。
3、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报到的组织工作。
4、协助教务处完成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层次专业教学计划、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和修订。
5、协助相关二级学院完成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层次各专业的教学安排、教学检查、教学日常管理等工作。
6、负责网络学习平台的日常运行与维护,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、难题等。
7、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的报名组织、现场确认等工作。
8、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资格审核、申报与授予工作。
9、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层次学生的学费审核,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的发放及档案管理等工作。
二、学籍管理办公室(学籍科)
1、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的电子信息注册工作。
2、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。
3、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异动的报批与办理工作。
4、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、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清查等工作。
5、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数据上报审核、毕业证办理及发放工作。
三、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(语委办)
1、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项制度的制定与完善。
2、负责宣传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。
3、负责推广宣传学校普通话各类活动的组织与实施。
4、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、检查和评估等工作。
5、负责学校普通话测试的报名组织、测试、成绩汇总及下发等工作。
6、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人员队伍建设,并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语言文字的培训。
7、负责上级部门对普通话测试站的评估及各项检查工作。
8、完成学校有关语言文字的其他日常性、临时性工作。
四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办公室
1、贯彻国家、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、法规和办法,制定本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实施办法。
2、培训、考核、聘任、使用和管理考评人员、内部质量督导人员。
3、建设、开发、维护、使用和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。
4、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计划,在备案职业(工种)和技能等级范围内,组织实施初级工(五级)、中级工(四级)、高级工(三级)、技师(二级)、高级技师(一级)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。
5、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督导和考点评估。
6、按规定管理、印制、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7、按有关规定收费和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经费。
8、负责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数据统计上报。
9、协助组织职业技能大赛。
10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研究、咨询和服务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