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注销2008级、2009级、2011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名单的公示
日期:2023-02-25 发布人:张伟杰 浏览量:
经调查核实有2008级、2009级、2011级等部分郑州交通职业学院函授学生,已经正式获得成教学籍,该部分学生当年顺利入学,现已超过其修业年限(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修业年限为2.5年),现保留学籍已长达十余年。在此期间未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提交任何保留学籍、休学申请等事宜,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精神,按照《黄河交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予以退学并注销学籍。具体名单如下:
公示时间:2023年2月25日—2023年3月11日
如有疑问,请与黄河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。
办公电话:0391-7669277
附件:2008级、2009级、2011级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名单.pdf
继续教育学院
2023年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