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修订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
日期:2023-04-04 发布人:尹亚南 浏览量:
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,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,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。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函〔2023〕2号)要求,现需对我校已开展的18个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参会时间
2023年4月6日(周四)下午16:10
二、参会地点
19号楼222室
三、参会人员
副校长 潘庆才
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南秋彩
教务处副处长 郭莉娜
机电工程学院、汽车工程学院、智能工程学院、交通工程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副院长及开设专业教研室主任
继续教育学院全体人员
继续教育学院
2023年4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