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拟对甘绍根等2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
日期:2024-04-01 发布人:张伟杰 浏览量: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精神、《黄河交通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(试行)》(黄交院办〔2023〕21号)文件。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甘绍根等2名学生因个人原因,主动提交退学申请,继续教育学院审核,拟同意其退学申请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疑问,请与黄河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,联系电话:0391-7669277
黄河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4月1日